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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昆明市委关于购买资产清查审计服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农工党昆明市委关于购买资产清查审计

服务的公示

昆明市财政局: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以及《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等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拟申请向社会第三方中介机构购买“资产清查审计”服务,现将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资产清查审计服务。

(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E1403“财务会计和审计—资产清查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农工民主党昆明市委员会。

三、主要内容

按要求对我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并按时上报相关资产清查报,提供相关审计资料;出具符合财政相关要求的资产清查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完成资产卡片处置核销手续,确保账物一致。

四、预算金额

(一)项目金额:预算0.95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1年年初预算“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工商联履职保障经费”中安排。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在工商管理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三)由执业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

(四)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五)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1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888982344;0871-68241851


中国农工民主党昆明市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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