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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绿色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0日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谋划长远,为国家擘画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发展新蓝图,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立足于我省发展环境的深入分析,中共云南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站在新起点,谋划“十四五”云南绿色能源发展,应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发展以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等绿色可再生能源,为我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实现绿色能源高质量增加电源、电力保障,既有效增加能源基础设施投资,又对绿色能源产业链发展形成拉动。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挥应有作用。

“十三五”我省绿色可再生能源发展取得了重大突破。主要表现为:

一是基本形成了国家两大水电基地。澜沧江乌弄龙、里底、托巴、黄登、大华桥、苗尾和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相继核准开工。目前,金沙江、澜沧江水电基地已投产水电站20个,装机累计4599万千瓦,较2015年两江干流装机3686万千瓦增长24.8%。全省水电开发实现了以中小水电为支撑向大江干流水电为支撑的转型,技术水平国际领先,基本形成了澜沧江、金沙江两大国家水电基地。

二是不断优化了能源结构。我省电力总装机9988万千瓦,居全国第7位;水电装机占比居全国第1位,发电量居全国第2位。能源利用效能显著提高,结束了云南自2014年以来的大规模“弃水”历史,“弃电”量从最高位2016年的315亿千瓦时下降到2019年的17亿千瓦时。已建成8条直流、2条交流输电通道,西电东送能力由2500万千瓦提升至3900万千瓦。风电新增装机248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237万千瓦;到“十三五”末,全省风电装机878万千瓦,占总装机8.8%;光伏装机387万千瓦,占总装机3.9%。风电年利用小时多年保持全国前三的领先位置。

三是能源发展绿色特征更加鲜明。全省水电装机占全国水电装机18.9%,居全国第2位。全省绿色能源装机占比84%,高出全国平均约46个百分点;绿色能源发电量占比90.5%,高出全国平均约67个百分点;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占比9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2%,高出全国平均28个百分点以上,四项指标居全国第一,并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西电东送电量100%为清洁电力,为实施节能减排、污染防治、支持东部地区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四是能源产业实力迅速发展壮大。“十三五”期间,云南能源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15%以上,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2019年能源工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较2015685亿元增长近90%,能源产业提前一年跃升为全省第一大支柱产业,占全省GDP总量的5.6%

我省绿色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巨大。进一步加快发展应成为我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此,建议:

一、继续加快推进金沙江、澜沧江国家水电基地建设。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金沙江流域水能开发的指示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金沙江、澜沧江国家水电基地建设。全力做好金沙江下游乌东德、白鹤滩,澜沧江上游托巴,金沙江上游旭龙水电站建设。2021年,确保实现乌东德全部机组投产发电,白鹤滩水电站首批机组投产发电,托巴水电站建设实现大江截流,旭龙水电站开工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能源投资稳住基本盘。2022年,白鹤滩水电站实现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5年,托巴水电站实现投产发电。

二、统筹谋划,构建水电发展梯次滚动新格局。统筹谋划,绘就未来水电发展“新蓝图”。加快推进奔子栏、古水等水电工程前期工作,深入开展金沙江中游龙盘水电站开发研究,形成新的电源储备项目支撑,构建水电发展梯次滚动的新格局。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省绿色能源产业,为国家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贡献云南力量。

三、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基地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云南省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确定的790万千瓦风电和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确保规划项目尽早落地见效,形成有效投资,为能源投资实现稳中有增注入新动能。同时,增加枯期电力供应,有效缓解汛枯矛盾,保障“十四五”电力供给并改善供给特性。二是加快风光水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国家示范基地建设。超前谋划、未雨绸缪,科学、有序开发利用新能源,为我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营建新的发展增长极。做好“水、风、光、储”多能互补新能源基地顶层设计,将“水火风光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融入新时代云南绿色能源战略,做好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水火风光储一体化多能互补基地建设中的土地、林地等要素保障工作,统筹考虑经济、社会、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以充分发挥“水与风”、“水与光”、“风与光”的天然互补特性,做好储能技术研究,以储能试点项目为切入点不断加强电力系统储能建设。

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完成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协调机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妥善处理好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统筹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与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着眼保障能源安全和碳排放达峰两大目标任务,实现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积极向国家汇报,争取出台水电开发的扶持政策(贷款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电价补贴机制等),在维持同一流域不同开发主体利益的前提下,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建立上下游、不同省份间生态环境保护与受益补偿机制,为我省水电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以利进一步巩固和壮大我省绿色能源产业,努力实现碳排放达峰,为国家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贡献更多云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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